Monday, June 30, 2025

法既無生 何有諸法

【幻象織成世間舞,心燈映照本無塵】

——回同修問「法既無生,何有諸法?」

 

佛教思想博大精深,探討「法」的本質及其在不同宗派中的解釋,尤其是圍繞「假立」與「無自性」的核心觀念,關係到修行的理論基礎與實踐次第。從龍樹中論的「不生」思想,到唯識對「諸法唯識所現」的闡述,再到禪宗直指人心的頓悟法門,以及如來藏思想中的佛性啟信,乃至密教轉幻成道的修行方式,不同宗派雖立足點各異,卻又殊途同歸,均借助「假立」的方便法門來幫助眾生認識、實踐與證悟真理。本文將從這些層面進行綜合論述,理清「法」的意義與其在佛教各派修行體系中的作用。

 

首先,要理解佛教的「法」必須認識到「法」本身具有多層意涵。最根本的佛教用語梵語「Dharma」翻譯成中文「法」,意指一切存在的現象、法則、性質與規範。於此意義下,任何可被認知、被經驗的存在無論是物質的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,還是心法如受、想、行、識,乃至抽象的真理如無常、苦、空,均被稱為「法」。佛教同時也用「法」指稱佛陀所傳授的教理、修行法門及真理的本質,如空性、緣起、無我等。因此,「法」在佛教中是指一切存在與經驗的對象,也是指帶領眾生離苦得樂的教化路徑。唯識與中觀對「法」則有更細致的哲學定義,前者將「法」視為識所現的心影,主張萬法唯識無境;後者則主張一切法緣起假名,無自性空寂,不能執為實有。從《阿含經》到《大般若經》,「法」被界定為因緣和合生起,且無自性實體,這種認識構成了佛教破執的基礎。

 

然而,「假立」與「無自性」在佛教中常被並用,但二者並非同義。無自性,是指一切法本無獨立、固定、恆常的實體本質;假立則強調一切法只是依緣條件和語言名相安立,並非真實存在。換句話說,無自性是對法的本性描述,是勝義諦層面的真理;假立則是法的存在方式,是世俗諦的現象。二者互為前提,一切法因無自性故能假立,而一切假立的法也必然無自性。譬如車子,車的名稱和存在是依其零件和功能假立而成,但車子本身並無一個恆常不變的真車體,故說無自性。龍樹《中論》中也多處說明此理,教導人破除我執和法執,證得中道不墮斷滅,也不陷有常。這種清晰區分,有助於避免將「假」誤解為「不存在」或「虛無」,也避免將「空」誤會成「全然無」。

 

不同佛教宗派對「諸法」的理解在此基礎上各有側重。唯識學派從心識的角度出發,認為「一切法皆是識所變現」,不存在外在獨立境界。它進一步以三性理論解構法的現象,分遍計所執性(妄執的假相)、依他起性(因緣生起的中道現象)和圓成實性(真如本性)。修行上著重轉識成智,從破除妄執的遍計所執,漸次證得圓成實性。唯識還依心理功能細分五位百法,將心法、心所法、色法、不相應行法及無為法分類,詳細描繪法的心理與物質層面。

 

中觀宗則以龍樹為代表,主張一切法皆緣起性空,既非有也非無。中觀透過破斥我法二執,力圖導眾生見法的無自性空寂本質。教義上強調世俗諦與勝義諦的雙重真理架構,世俗諦中法假立存在以利教化,勝義諦中法無自性空。實踐則以「觀空」為核心,通過理觀與禪定見空,破除執著,漸證解脫。

 

部派佛教則有較重的實體論色彩,認為法體實有且可分析,如五蘊、十二處、十八界等均有其獨立存在的法體。部派的「一切法」多是有為法與無為法的組合,三世實有是其特色。這種觀點被中觀和唯識批判為執有。

 

如來藏思想注重一切法的根本佛性,認為法雖為幻現,但根基於如來藏,即真實不壞的法性。該宗派重視信心與觀心的漸修,藉由啟發佛性完成證悟,主張性體不染,雖依煩惱而生滅,真性常寂。這與中觀的空性說法形成某種補充與融合,尤其在華嚴、天台及密教中更顯著。

 

禪宗則更著重直指人心的實踐,語言文字被視為假名方便,不是終極法。禪宗強調「即心即佛」、「本來無一物」,透過頓悟明心,超越一切分別,實踐上不重繁複次第,而是強調當下覺照與無所得的心態。禪宗公案、話頭、棒喝皆是假立的方便法門,助人破除分別心,直接見性成佛。禪宗既不破法,也不執法,是典型的「以假破假,頓悟本心」的修行法門。

 

即使承認一切法是假立,佛教各宗均強調因眾生根器不同,須隨機說法、設立修行次第以助解脫。這是佛教「方便說法」的重要精神。中觀以破見為首,循理破我與法的執著,逐步證空;唯識以轉識成智為路,循序漸進地破除遍計所執,見法性空;禪宗則以頓悟為重,借助語言、身教引導悟心,悟後保任;如來藏系以信性起修,從信心到觀修,逐漸淨化心性;密教則更進一步利用色聲形象等幻相,轉幻成真,以三密相應、圓滿次第達成佛果。這些次第雖形式不同,但本質都是用「假立」的法門引導眾生,體驗「無自性」的空性,最終達到解脫。

 

在此過程中,假法既是階梯,也是陷阱。若執著則成障礙,若善用則是通向真實的橋梁。中觀講「以法破法,以空透用」,唯識說「以轉識成智,破妄顯真」,禪宗示「法尚應捨,豈更執法」,如來藏言「妄心不斷,真性不顯」,密教演繹「幻即是道,假即成真」。這些表述既彰顯各宗對假立法門的哲學態度,也揭示了不同修行次第的核心理念。

 

總的來說,「法」在佛教中是空性的、緣起的、依他起的,不具有固定不變的自性,故稱「無自性」。但因應眾生不同根器與理解,佛陀以假立的方便法門說法,使眾生能循序漸進,逐步破除對實有的執著,見到空性真如。唯識、中觀、禪宗、如來藏等各宗,從不同角度演繹「法」的本質與修證法門,並在實踐中建立了各具特色的修行次第。這種以假修真、假中見真的智慧,是佛教救度眾生、離苦得樂的根本所在。

 

若從整體觀照,佛教「假立」概念是一把雙刃劍,一方面指出「法」非實有,以破除眾生對本體的執著;另一方面又作為眾生修行的依據與引導,成為證悟真理的必由之路。不同宗派依此思想建構各自的教理與修行體系,成就了佛教多元而統一的智慧光輝。無論是依靠理觀破執的中觀,轉心識成智的唯識,或是直指本心的禪宗,又或是信心啟悟的如來藏系與運用幻相轉化的密宗,都在「假立」中實踐「空性」,導引修行者超越迷惑,達至究竟涅槃。

 

這一脈貫穿佛教思想與實踐的主軸,是解決「諸法從何而來?如何證得?」「既無自性何以說法?」這類深刻問題的根本智慧。它不僅彰顯佛教哲學的深刻,也反映出佛教教理的靈活與實用,讓修行者在認識虛妄的假相中,真正開啟通往覺悟的門扉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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